“被冒用”现象不仅损害公民权益,使受害人信用受损、背负高额债务,甚至面临刑事追责;也为滋生“空壳公司”提供土壤,衍生出税务欺诈、债务纠纷等连锁风险。
“为什么注册时没人核验身份,注销时却要求本人到场?”一名广东江门市网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称,自己2024年发现被人在深圳南山区冒名注册了企业,多次联系南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却被告知办理公司注销必须本人到场,需要笔迹鉴定。“作为67岁的老年人,我距离深圳一两百公里,实在不便前来深圳跑诸多部门办理。”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院教授石佳友表示,为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制度规定登记机关仅对登记材料做形式审查,在进行企业登记时不需要本人到场,也不认证人证是否相符。另一方面,许多公司在进行登记时,主要由中介机构代办,而一些“黑中介”并未审核证件真实性,甚至主动伪造登记材料。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确实存在当事人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其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注册企业的情形,主要有当事人不知情被盗用个人身份信息、当事人被诱骗利用身份信息非法获利、当事人恶意伪装滥用“被法人”逃废债三种情况。“三种情况中,只有第一种情况属于‘冒名登记’,当事人可以依规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撤销登记申请”。该负责人表示,对于被骗注册公司的,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对于事前同意事后否认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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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源头上规范登记行为,2024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制定《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针对性防范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针对部分中介代理协助或教唆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的不法行为,明确要求中介机构在办理登记业务时应当标明其代理身份。2025年9月,《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出台;自2025年10月30日起,禁止未完成身份信息填报的代理人申报登记业务。
在全面实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实名认证制度的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也在优化完善撤销冒名登记工作机制。下一步,将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系统,制定经营主体实名验证规范,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持续优化撤销冒名登记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投诉维权渠道,妥善处置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在技术层面,一些地方也在探索更严密的防范措施。2018年,深圳市在全国率先推出商事登记实名认证。“有不法中介诱骗用户扫脸,并隐瞒实际用途。当时我们收到大量投诉反映,说只是扫了一下脸,名下就多了家企业。”一名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23年深圳市推出开办企业音视频“双录”签名新模式。申请人不仅要“刷脸”验证,还要“说话”确认。通过“声画交互”,确保申请人充分知晓所办业务,表达真实意愿。
石佳友表示,除了加强审核,多部门联动建立异常注册预警机制也很关键。比如,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是否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信息共享,着重关注身份证丢失、异地集中注册、在校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等,必要时进行拦截。
针对撤销流程繁琐、周期漫长的问题,一些地方也在探索简化办理流程。比如,四川绵阳市绵阳科技城新区市场监管局针对冒名登记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大大缩短维权周期。广东中山市在“粤省事”APP上线“撤销被冒用身份登记(备案)申请专区”,用户可以用手机一键上传报警回执、挂失公告、笔迹鉴定等材料。
此外,石佳友还建议,要加大对冒名行为人的惩戒力度,提高违法犯罪成本,“例如将相关代办机关、冒名注册企业进行公示,列入‘黑名单’,严重者进行行政处罚等。”
律师建议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切勿轻易泄露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也不要随便签字、按手印、刷脸验证,保护好个人的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