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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节日慰问品的发放规定

发布时间:2025-03-26   作者:admin  点击量:1181 
发放时间: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


发放对象:本单位全体工会会员和职工。

发放物品:符合传统节日习惯的物品或职工必需的生活用品等。

发放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3100元的节日慰问品。

发放要求:不能发放现金、购物卡和代金券等。

发放方式:统一购买回来后发放实物或发放规定物品的提货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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