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审知多少?(第二期)——职工福利
关于节日慰问品的发放规定
发放时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发放对象:本单位全体会员。
发放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
发放物品: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必需的生活用品等。
发放要求:不得发放现金、购物卡等。
发放方式:可结合实际发放实物或提货凭证。
关于会员生日的慰问 发放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400元的实物慰问品和蛋糕券,或根据需要发放提货凭证。 发放要求:不得发放慰问金、购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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