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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否属于妇女组织,它与妇联组织是什么关系?

发布时间:2025-06-09   作者:admin  点击量:1470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属于妇女组织,是妇联的团体会员,通过县以上工会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中央办公厅(厅字〔1991〕25号)文件明确要求:

(一)女职工是工人阶级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妇女群众的骨干力量,女职工工作是工会工作的一部分,也是妇联工作的一部分。工会、妇联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密切联系,团结合作,相互支持,相互尊重,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

(二)企业女职工工作以工会为主,妇联配合。企业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其以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县或县以上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第十条妇女联合会实行全国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团体会员相结合的组织制度。第二十九条企业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其以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第三十一条妇女联合会应加强同团体会员的联系,帮助和支持团体会员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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